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

區議員偷錢囚兩月半

民協前黨員、現任深水埗區議員官世亮,因投資失利欠債,遂在民協旗下的社會企業擔任項目經理,惟期間涉虧空五萬一千多元工程收益,後來他獲好友兼民協黃大仙區區議員許錦成相助,借款予他還錢。事件後來被警揭發,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,裁判官指他違反誠信,判他即時入獄兩個半月。

被告官世亮(廿九歲),現已離職涉案公司。他昨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,應訊期間表現緊張。裁判官認為被告因經濟問題犯案,不算求情理由,惟考慮到他品格良好,一直承認未有交還款項,又在警方介入前已還款,事件無人利益受損。

根據《區議會條例》,任何民選議員若在定罪後判處超過三個月監禁,即會被褫奪其議員資格。換言之,被告仍可保留區議員席位。

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註冊社工,○二年取得社工高級文憑證書後便加入民協,○三年以廿三歲之齡當選李鄭屋區議員後,一直擔任該區區議員至今。事發時他因投資失利欠債十多萬元才犯案,事後清還款項,辯方又指事件或影響到他原本一片光明的政治前途。

案情指民協○二年成立「民協三行工人互助工程有限公司」(下稱公司),被告是項目經理,他在○八年十月接洽一宗住宅翻新工程後,將當中先後收取到的五萬一千多元沒有交予公司。公司會計師其後發現向上級匯報,公司主席致電被告,被告坦承未還款但承諾會盡快歸還。黃大仙區議員許錦成兼該公司董事,得悉事件後遂借錢予被告還款。

許錦成昨向本報透露,當日是以三行公司的名義報警。至於為何公司在被告清還款項後仍報警,公司主席梁錦滔則表示,本報在三月四日揭發此案後,公司接到民政事務局查問,並指事件涉刑事罪行應報警處理;其後公司諮詢法律意見後,決定以公司名義報警處理。

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

男子開當舖放高利貸 遭中警法辦

楊姓男子經營當舖維生卻涉嫌放高利貸,受害人田姓男子因經商失敗,向他借了八十萬,沒想到利息壓的他喘不過氣,因為年利率高達108%,也就是一萬元他得付出九百元利息,所幸警方即時將楊姓嫌犯逮捕到案。
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表示四十五歲楊姓男子,有重利刑案紀錄,在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旁經營當舖業,實際上卻從事地下錢莊重利放貸金錢行為。被害人田姓男子因經商失敗急需現金,以質押賴男名下支票(俗稱票貼)方式借款新台幣八十萬,並要求田男每個月為一期每萬元繳納900元之利息,年利率高達108%,承辦員警做了說明。(楊嫌放高利貸,還一萬就要交出九百元利息,實在太沉重,被害人苦不堪言)
警方表示楊姓男子經營當舖業,卻私下經營地下錢莊,從事違法放貸,以大型看板及夾報等方式招攬不特定人典當汽、機車及動產等物品,借款方式為質押物品借貸被害人金錢,不只放高利貸還另外以貼票方式,再向被害人額外收取倉棧費用,顯然已經脫離當舖業經營管理方式,如同地下錢莊之重利借貸行為,導致許多缺錢急用民眾因龐大利息無法償還苦不堪言,如今楊嫌重操舊業,仍是難逃司法制裁。